张杰谢娜否认的“跳单”早已写入《民法典》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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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7日晚,有爆料称张杰、谢娜买房跳单。化名H的中介爆料张杰、谢娜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,之后H发现二人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,以此避开大额中介费,该中介还称事后受到了对方律师威胁。

对此,2月8日,张杰谢娜方发布律师声明,否认“跳单”“威胁”,并称“H先生”的偷拍行为严重侵犯了张杰与谢娜的肖像权与隐私权。

事实上,这并不是首次因为

“跳单”而引起全网关注。去年1月,深圳网红“小小莎”发布了一条《一次性花掉1500万元是一种什么体验?》的视频。本是宣告自己在深圳购买新房的喜事,却被网友指责买房“跳单”。该名网红在由贝壳平台带看后,为省下中介费,转向选择了一家收费更低的中介公司,以1568万元的成交价、9万元的中介费买下这套房。

此举引来了许多人的不满。

在“小小莎”看来,她没有和链家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情况,这套房源也并非某壳系的独家房源。肯定货比三家。而有网友则认为,销售带你找房看房有时间成本,自己享受了大中介找找房源、看房的资源,又转头找小中介签约,即使没有跟大中介签任何合约,从道德意义上这叫做白嫖,白嫖可耻。同时,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发文表示,对跳单行为零容忍。

事实上,关于“跳单”已经有了法律保护,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: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”

对于买房跳单,你怎么看?欢迎参与话题讨论。

综合红星新闻、新浪财经

编辑陈齐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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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:余鸽

副主编:江涛

编辑:余兰

图片来源:成都商报资料库/ICphoto/图虫创意/视觉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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